抗性基因资源与分子发育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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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购买通知】2013年北师大
发布时间:2013-09-26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厅【2003】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2年第68号)、《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调整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询价采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询价采购适用范围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设备(即中央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设备),单价高于1500元且总价低于20万元的固定资产采购。

  二、询价采购流程

  1、办理《北京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用款审核单》(审核单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

  2、采购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不少于3人;

  3、询价小组向不少于3家供应商询价和谈判,针对所询价固定资产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到货时间、价格等进行比较,确定拟选择的供应商;

  4、采购单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仪器固定资产询价采购报告》,连同《北京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用款审核单》一起交到财经处政府采购科(2号院215室),经审批通过后可实施采购。

  其中,总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固定资产采购还需提交由供应商出具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报价单原件或传真件。

  注:《北京师范大学仪器固定资产询价采购报告》见http://gd.bnu.edu.cn/zh_xgxz/index.html2个附件